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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等等,宁纪你抬头,这是什么?”建叔指着宁纪的脖子问道。

大排档灯光昏暗,建叔勉强看清了宁纪脖子上的是个红色印记。

“乖乖不得了,这估计就是昨天晚上留下的吧。种草莓种了一天还不消,你昨天晚上玩的是有多疯狂?”建叔笑的更惨烈了。

宁纪就觉得自己脖子上感觉怪怪的,仔细一摸那一块皮肤跟旁边的不一样。

跑到奥迪车旁边,对着后视镜照了一下,果然发现自己脖子下面有个红红的印记。

心道糟糕,估计刚刚在豪享莱琪姐也看到了这一块,宁纪突然明白为什么自己走的时候梁梦琪看起来有点奇怪了。

转头看看,那两个二货还在狂笑,陈风已经笑的摔在了地上,怎么也站不起来。

登时,宁纪就怒上心头,你大爷的,不带这么损人。

“宁纪,你别乱动,有话好好说,动手伤感情啊!陈风你还笑,快过来帮忙啊。”

“我站不起来。”

建叔开始死命的狂奔,宁纪提着酒瓶在后面紧紧的追着,还有一个陈风躺在地上不停的笑。

……

……

幽州,某酒吧。

卡座上坐着一个身穿风衣的彪形壮汉,带着金戒指的手上夹着跟雪茄。

男人体型彪悍,长得更是凶悍,属于走到幼儿园都能吓哭一群小孩的那种。

男人还有一个特征,那就是左手上少了跟中指,看起来很不协调。

男人的名字叫曹猛,还有一个外号,九指红棍。

红棍,是黑话,一般是指很能打的悍将,曹猛就很能打,兄弟盟几乎一半的地盘都是他带领小弟打拼下来的。

随着兄弟盟日益壮大,曹猛这个老大也不用在扮演红棍角色,但这个外号却保留了下来。

曹猛在吸着雪茄,距离他两米的地方站了一个人,闽都叶松。

闽都出了那么大的事,几乎是事发后叶松就接到电话被调了回来汇报情况。

“叶松,闽都夜火拳场出了事,也有你的责任吧。”曹猛随意的说着。

随意说的一句话,变成雷击,字字敲击在叶松的心上。

对于这个凶悍老大,叶松一直保持着畏惧的心态,生怕一个不留神就被一耳瓜子抽成脑震荡。

“是,有我的责任,如果我当时没有喝醉,带小弟一起进去帮忙,陈达也许就不会死了。”叶松低着头说道。

叶松在说谎,他当时根本没喝醉酒,还帮建叔一起来着。

“惩罚只是为了让人记住自己所犯的过错,看你的样子已经记住了,我也就不罚你了。

不过,闽都那烂摊子你必须在半个月内给我搞定,那个叫郝建的混混还有什么什么宁纪,他们两个必须死。

如果办不成这件事,你就提着脑袋来见我!”曹猛的声音越来越大,最后一句话几乎是吼出来的。

打将出身,曹猛的脾气还不是一般的火爆。

“明白。”叶松很干脆。

“下去吧。”曹猛挥挥手。

叶松领命,飞一般的离开了酒吧。

老大就是老大,坐镇幽州,却对百里之外闽都发生的事了若指掌。

甚至,曹猛都已经调查出了建叔和宁纪的身份,这份实力肯定不是三流混混能拥有的。

走出酒吧大门,叶松的小心肝还在扑通乱跳,实在是太吓人了。

跟曹猛面对面的说话,就好像是跟狮子老虎呆在同一个笼子,光是站在那里就已经觉得压力太大。

靠在酒吧门口的电线杆旁边,叶松颓废的点了根烟,敲敲脑门满脸无奈。

这到底该怎么办,老大点名要建叔和宁纪的命,叶松却不忍下手,还真是纠结啊。

一面是一手提拔自己培养自己的曹猛,一面是对自己有救命之恩的建叔,这根本无法选择。

不忠和不意,都违背道义,是混在道上人最忌讳的事情。

“算了,走一步看一步吧。”最后叶松也无奈了,捻灭烟头准备离开。

可还没走出两步,叶松又被人拦住了,拦他的是两个俊美女人。

之所以用俊美来形容,是这两个女人长得太中性了,跟春哥似的,

若不是胸前,根本看不出这是女人。

“双花姐。”叶松略一惊讶,很恭敬的打了招呼。

这两人也是兄弟盟成员,不过人家的地位比叶松稍微高一些,是老大的直属小弟。

双花,名字起得很贴切,两个女人样貌确实不错。

“叶松,小姐有请,跟我们走吧。”双花说着,身子一侧,做出一个请的姿势。

这下叶松更纠结了,今天到底是什么日子,先是被老大训了一顿,现在小姐又要见自己。

扁扁嘴,叶松什么也没有说,是福不是祸,是祸躲不过。

……

……

翌日,清晨。

宁纪揉着眼睛从沙发上坐了起来,窗帘的遮挡阳光照不进来,房间里并不是太亮。

摸索着穿好衣服,宁纪拉开窗帘,晨光洒进仓库里,令人身心舒畅。

看看床上还在打呼的建叔和陈风,宁纪一边摇头轻笑,一边把自己的东西装进口袋。

钱包、钥匙、手机,这些东西是昨天晚上建叔交给宁纪的,说是从夜火拳场的休息室拿回来的。

还是建叔细心,省去了宁纪不少麻烦。

洗漱完毕,宁纪写了字条,开着奥迪车就离开了和下村。

已经耽误了够多的时间,再不回公司就算陈虎彪不说,林成光也该不乐意了。

不知不觉又是旷工十天,夜火拳场这边奖金没拿到,惹了一身麻烦,还差点把小命丢了。

回公司后,还得例行公事的扣半个月薪水,怎么算怎么亏。

唯一的收获,就是现在宁纪拥有了超于常人一筹的实力,在大染缸似的社会上多了分自保的能力。

其实到现在,宁纪还是有一点不明白,没有办法去证实。

自己身体细胞活跃度强,恢复能力强,这点宁纪是知道的。

但是那天晚上伤的那么重,几乎没有怎么休息就直接开始另一种“战斗”,第二天早晨起来居然一点伤口也没有了,

这让宁纪很惊异。

难道说,自己好像是武林高手,在一瞬间悟透生死,实力一下子提升了几个甲子?

看看自己的手臂,宁纪摇了摇头,这个猜测已经被推翻了。

为了实验,昨天晚上宁纪亲手在胳膊上划了道伤口,愈合速度并没有之前那么变态。

也就是到了现在,伤口才刚刚结痂,只能说比普通人快了一些,没什么值得兴奋的。

人体还真是奇妙,宁纪现在对生物细胞有很浓厚的兴趣,等下次见了医生一定要好好讨教一番。

当然了,讨教之前宁纪要先狠狠地揍医生一顿,让他闲着没事研究那狗日的肌肉增强剂,

搞的宁纪又是失身又是纠结的,连想死的心都有了。

同时宁纪也发下毒誓,以后打死也不去找医生讨药,不做医生的试药小凡兔了。

越往市中心,交通越拥挤,回归的第一天宁纪可不想迟到,万能的大脑又到了发挥的时间了。

好像一台先进的分析仪,将路面情况全部输入开始分析,不到一秒的时间宁纪就得出了最佳路线。

在车海中左突右进,不一会儿宁纪便冲破拥挤车流,惹的后面被堵着的司机狂竖中指。

这车技,这不要命的往前冲,要是换上一台稍微好点儿的车,宁纪就直接被定义成富二代了。

宁纪眼神很好,从后视镜里看到那些个中指,微微一笑不做纠结。

只有没本事的人才会朝别人竖中指,有本事你冲过来超了老子的车啊。

还别说,真有一哥们儿车技出众,随着宁纪一同从车流中冲出来,现在保持着与宁纪并驾。

发现有和自己一样的高手,宁纪也是有些意外,余光看了一眼,那是一辆白色敞篷宝马,

开车的青年很装逼,大早上就带个墨镜,好像很害怕别人看到他的脸。

只是余光扫一眼,宁纪的眼睛好像长在了宝马车上,再也挪不开了。

宁纪不是同志,不会对男人起兴趣,他只是觉得这半张脸很面熟。

宁纪自持记忆力过人,看过的东西绝对忘不了,如果这青年摘下眼睛,宁纪保证自己肯定能认出来。

青年也发现了宁纪,转过脸对着宁纪咧嘴一笑,踩着油门就冲到了前面。

看着那喷射而出的尾气,想想青年那略带嘲讽的笑容,宁纪这个暴脾气,火儿蹭的一下就窜的老高。

自从宁纪学会开车之后,从来没有人超过宁纪开的车,也从来没有人敢在马路上藐视宁纪。

没有驾照,自学成才,新一代的马路杀手,宁纪咽不下这口气。

这要是能忍,屎都能吃!

怒火高涨之下,宁纪没命的往下踩油门,奥迪车嗡的一声加到了最高的速度。

商务奥迪并不是跑车,根本比不上人家宝马3系的敞篷车,所以宁纪唯一追上的办法就是保持最快速度。

只要不减速,就有机会能追上。

前面的青年好像是知道宁纪生气了,宝马车就挡在宁纪前面,宁纪往那边走宝马车就跟着到那边。

死死的卡在宁纪前面,就是不让宁纪超车。

这一黑一白,一前一后,就这么在大马路上开始狂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