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+ A-

夜里,赢湛带我回家简单收拾了一些行李,打车前往距离我家最近的西安飞机场。

最早一班飞新疆的航班是凌晨5点,经过2个多小时的延误和11个小时的航程,到达新疆阿克苏机场的时候又是天黑一片。

此行非常不顺,飞机起航没多久就遇到气流,颠簸的跟过山车似得,机箱里到处都弥漫着呕吐物的酸臭。

下飞机的时候,我已经累得腰都直不起来,赢湛却因为第一次做“铁鸟”,兴奋的不行。

见他拖着大大的行李箱,健步如飞的背影,我差点忘记了,鬼是不用休息的。

走了七八步,我们之间拉开了五六米,赢湛突然停下脚步,转身向我走过来。

“你脸色不好。”他揉揉我的额头,似乎在确定我有没有发烧。

我不自觉扯了扯嘴角,心中暗骂,特么也不想想是谁害老娘脸色差,被强迫做了四五个小时的“激情有氧”,是个人都受不了的好吗!?

提前约好的“黑车”应该已经等在机场出口了,我一心惦记着机场停车场昂贵的停车费,强打精神向前迈开虚软的双腿。

一步还未落地,一双修长强健的双臂已经把我拦腰抱在怀中。

眼前一阵晕眩,耳边传来路人羡慕的惊呼!

赢湛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,强硬的将我公主抱起来,并且还腾出一只手的拉着行李箱,优雅的穿过人群。

“放我下来,我能自己走!”我试着推拒了两下,丝毫不能撼动他对我的保护,只能乖乖停留在他的怀中。

一身古色古香的墨色长袍,一头及腰的情丝流云,一张得天独厚的精致脸孔,一双摄魂夺魄的暮色眼眸,赢湛无需过多修饰扔在人群里就已经都醒目了。

这样出色的他,抱着这样平凡的我,这样无所顾虑的走在人潮中,被一双双闪烁的眼睛瞩目着。

我的脸涨的通红,不敢和身边的视线接触,埋头躲进赢湛的怀中又怕被他发现我胸口混乱的心跳。

怎么办,我觉得好自己好丢脸!

正懊恼着,上方传来一阵低沉好听的笑声。

仰头看去,赢湛精致绝伦的脸孔在机场明亮的灯光勾勒出一道近乎完美的轮廓,我惊讶的发现,他竟然会因为我的羞涩笑的那么开心。

“果然是变态暴君。”我小声嘀咕了一句。

赢湛略带惩罚的用下巴蹭了蹭我发烫的额头,“你的心跳的那么快,都快跳到我的胸口了。”

走出机场,预订的车子早已等在接机口,见到赢湛帅气的走来,小平头司机先愣了愣,忽然拿出纸币递到赢湛面前。

“您长得那么帅,一定是演员吧,能不能给我签个名?”

“竟然说我像低贱的戏子?”赢湛轻轻把我放到地上,冷冽的蹬着向他索要签名的司机。

我好像在历史课上读过,古时候戏子的身份都极其卑微几乎和奴隶是同样等级的,和现在的演员根本不能相提并论。

我连忙一把抱住赢湛,才保住了小平头司机的项上人头。

去宾馆的路上,我立刻就给赢湛补习了当代演员和歌星的社会地位和价值。

“周杰伦是谁,你提到他的时候为何两眼发光?”

我靠!周杰伦的醋您老都要吃?

我心里就快要炸毛,还是耐着性子跟他解释,“人家是实力派歌手,可红了,年轻女子大都喜欢他。”

“你也喜欢?”

我下意识的点点头,点完头之后又有些后悔,只怕害了自己的偶像。

“你想干嘛?”

赢湛微微一笑,轻轻在我耳边吐气,“若然如此,为夫就为你做一次戏子。”

“切,谁稀罕啊。”我本想调侃一番,却脸红的说话小声的像蚊子叫。

小平头司机一点也不生气,乐呵呵的看着我们,就像在看一对打情骂俏的小情侣。

他把我们送到宾馆门口后,竟然还从口袋里摸出一包杜蕾斯,非常诚恳的塞进我手里:“你男朋友刚出道吧,他以后一定会红的,你可不能在他演艺事业的上升期搞大肚子。”

“不!需!要!”我大喊着追上去,小平头司机已经一脚油门把车开走,还在后视镜里对我比了个大拇指。

“你手里拿的是什么?”赢湛好奇的问我。

我这不知道怎么和他解释,想要藏起来却被他扣住双手,把杜蕾斯抽走。

赢湛快速看了眼包装上的说明,把杜蕾斯揣进口袋,“夫人说的极是。”

“什么极是?”

“此物,我们夫妻之间不需要。”

说这句话的时候,我们已经走到宾馆前台。

前台小姐拼命忍着笑,把房卡递给我,我羞的简直想找个底洞钻进去。

存着坏心思也想给赢湛一点难堪,故意问:“不需要你还揣兜里?”

赢湛邪魅的对我眨眨眼睛,“浮点和螺纹是什么,为夫很感兴趣。”

这回,前台小姐再也忍不住了,直接背过身偷笑起来,肩膀笑的一抽一抽的。

我脸红的跟猪肝没两样,拉着赢湛就往电梯里跑。

“急什么?”

“我哪里急了?!”

我把赢湛推进客房,他顺手一勾就把我压在床上。

“我大老远跑来新疆,可不是来跟你打情骂俏的!”我抓住他的领口,紧张的直喘气。

昨天被这死鬼耗光的力气还没补回来,今天可绝对不能再被他榨干了。

赢湛深深的凝视我,几秒之后,他才不舍得放开我,侧躺在我身边,模样很是慵懒。

“闺房之乐,来日方长,这么差的地方,影响心情。”

卧槽,我刚觉得他好像有些体谅我,原来这货竟然是嫌弃我订的宾馆档次不够!

我背过身,胸口莫名的很不服气,哼,以后我还就专门订这样的房间了,经济实惠还能防鬼防色狼。

一夜无梦,次日醒来,赢湛还保持着侧身看着我的姿势,一只手还霸道的搭在我的腰间。

“你睡不着?”我揉揉眼睛。

他宠溺的摇摇头,“不舍得睡。”

这句话,让我心里暖呼呼的,吃过早餐,我们踏着阿克苏美丽的晨光前往收藏了那枚冥文骨简的清真寺。

据闻,发现骨简的人就是清真寺中的和尚。

不过,这里的和尚却不叫和尚,而是被称作“阿訇(hong第一声)。”是先生、老师的意思。

清真寺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,就是每一个清真寺都不接待除了信奉伊斯兰教以外的人入内。

但那位捡到骨简的阿訇非常虔诚和善,听闻我们远道而来,虽寺务繁忙还是在清真寺不远处的一处茶楼接待我们。

时间紧迫,我简单明了的说明来意,询问骨简的详细出处。

阿訇知无不言,告诉我们,骨简是在据此三十公里的火焰山中发现的。阿訇为了体验人间疾苦去火焰山正道,遇到了沙城暴眼看就要迷路,却被风沙引入了一处狭窄的山谷,这才逃出生天。而那块骨简就是当时那块为阿訇阻挡风沙的巨石。

阿訇认为这是真主阿拉对他的庇护,将骨简从石块上挖凿下来,当做圣石带回清真寺。

我拿出当地地图,仔细研究,“阿訇,您能在地图上把找到骨简的地点给我们标画一下吗?”

“你们去哪里干嘛,火焰山里寸草不生,外地人去不得。”阿訇连连摆手。

“我们是去找人的,听人说,我外婆一个人前去过那里。”我苦苦哀求。

阿訇沉默了一会,从椅子上站起来,“一个月了都没回来,你外婆恐怕已经被真主阿拉召唤去,如果我再让你们去那么危险的地方,那就是害你们,真主阿拉不会原谅我的。”

说完,阿訇起身离开,无论我们如何哀求,都不在理睬。

“别灰心,把火焰山都翻找一边,总能找到蛇坑的入口。”赢湛安慰我。

隔壁桌子坐了七八个男人,都穿着一种适合在沙漠中行走的高帮徒步鞋,头上戴着防沙的雪套和遮阳眼睛。

其中一个五十多岁的大胡子听见我们和阿訇的谈话,主动过来套近乎,“哪有人去蛇坑找外婆的?看你们年纪轻轻,想不到也是“打元”的行家!”

“什么是打元?”我低声问赢湛。

赢湛不动声色的回答:“打元就是淘金的黑话,这些人八成是去火焰山掏金沙的。淘金者都忌讳在出发前提到金字,黄字,王字,更有甚者将黄、王之姓改成袁姓,就怕冲了禁忌,挖不到金沙。”

“我姓毛,大家都爱叫我毛胡子,咱们既然遇见了,你们不认识路,我这里又人手不够,不如咱们搭伙一起干。”毛胡子名副其实的毛发旺盛,不仅胡子长,就连鼻孔里和耳朵的毛都长出足有半厘米,说话的时候带着浓重的鼻音,嗓门非常大。

“鄙人姓赢,这位是我内人。”赢湛礼尚往来的自我介绍,似乎深谙江湖规矩。

毛胡子见赢湛对他爱理不理的,又说:“规矩我懂,自己拿自己的元钱,你不抢我的,我也不抢你的,这样总成了吧。你看,你们两个人也没办法打元。”

赢湛扯出一抹浅笑,“也好,就让你们带路。”

毛胡子豪爽的哈哈大笑,对身后一帮伙计喊道:“得数了,准备出发。”

还别说,毛胡子准备的装备还真全,三两吉普车,两箱子水,十天的口粮和六箱子油,还有一些形形色色我见都没见过的专业设备。

混在他们中间,我颇有一些“道上人”的感受。

毛胡子的吉普车是国产货,只有个铁架顶棚连空调都没有,偏偏阿克苏白天风跟热浪似得,吹到脸上都有种被烤伤的错觉。

我们一群人到达火焰山边界的时候正是晌午,太阳距离地表最近的时候。

看见边界上杵着的那根几十米高的巨型金箍棒造型的温度计后,我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,原来这个火焰山,就是西游记里唐僧师徒路过的那个火焰山。

而此时,金箍棒上显示的地表温度已经到达七十二摄氏度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