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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主治医生还在想着自己能不能劝说一下子,但是没想到对方居然如此生气,甚至一气之下直接离开了房间。

但是在看见了被单上的那些小纸包以后,又是有些开心。

这些小纸包里面他也不知道装了什么,不过既然能让莫寒山留在这里,自然也是对于那些毒素有些已经压制,并且,没有什么反作用的解药。

只不过一想到陆家和莫家的那些事情,主治医生的脸又垮了下来。

叹气的摇摇头,然后将所有的小纸包全给抓在手里头,这些药到底要怎么用,还得好好问问莫寒山。

莫家和陆家的事情,他不知道要还要花多少时间去解决,如果此刻陆明朗交代在这里的话,那么下一个便是陆正秦。

将所有东西都给收拾好,并记录了一下陆明朗的身体状况以后,主治医生也离开病房,而陆明朗还昏睡在病床上,丝毫不知道睡着的这段时间,病房里都发生了什么事情。

不多时,叶思思拿着一大盒的饭菜回来了。

刚刚去医院的时候,叶思思发现医院食堂那么难吃的饭菜居然大半部分都没有了,索性干脆就去外头点了一份盖浇饭回来。

虽然医院旁边的饭菜有些贵,不过好在色泽很好,并且,在另外一个方面也算是满足了陆明朗的一些要求,比如饭菜里面有着几个肉丝。

看看这个叶思思心里很高兴,因为这顿饭菜不但有肉丝,而且油也很少,不会担心陆明朗吃肉又会发生什么其他状况。

只是当她推开了病房的门时,发现这扇门并没有关紧,难道她在离开的时候忘记将门给关上了吗?

陆明朗也不知何时居然已经大刺啦啦地睡在了床上,还一直保持着她离开时的那个坐的动作。

叶思思看着这一切,只觉得为老不尊这四个字简直是为他量身定做。

可是看见陆明朗躺在床上睡着了,头发有些白色,但是又非常的疲惫,又不在忍心叫醒他,只得将饭菜放置在一旁,看着陆正秦家里的这位老爷子。

终于陆明朗从昏睡中清醒了过来,本身也要比最开始的时候好了不止一点,这其中有着医生之前过来的特效药,能够对于毒素压制一点的下去,并且有着减缓疼痛的作用。

之前的时候,陆明朗吃的最多的就是镇定剂和止痛剂,没想到今天居然还有着其他的药拿过来。

虽然看起来是不知什么奇怪颜色的棕黄色糖水,不过陆明朗还是一饮而尽!

而在当晚的时候在陆明朗喝下这些奇怪汤水的时间不久以后,整个人的气色仿佛也好了很多。

叶思思本来还想着要不要给陆正秦打上一个电话,不会想了想那家伙应该是很忙没有时间,干脆就算了。

只是有个奇怪的念头,而且为什么自己突然会想到去关心他呢。

明明自己只是想将他当成一棵摇钱树,摇啊摇,掉啊掉,钱了钱。

不过似乎从那些事情走过来,心中的地位变了不少,最开始的时候她感觉自己是一个出卖自己身体的工作者,现今它又仿佛慢慢的和陆正秦走到了对的面。

不过毕竟陆明朗已经是老成精的老油条了,所以他一眼就看出来叶思思是现在在想着什么,表情略微有些僵硬,且带着十分讨好的感觉,从自己手上取下一个……大金表!!!

“思思媳妇,我那儿子还没有从来给你送上什么东西吧。要不我这个表就当做送给你的东西,可好?你要是想他的话现在可以去给他打电话,相信他不会嫌弃你的。”

叶思思就看见陆明朗从自己手上取下那个大金表,然后想牵过她的手,将他的大金表放在自己的手臂。

但叶思思比陆明朗的动作更快,她飞快地抽回了自己的手。

这是什么意思?难道是在暗示她去年买了个表吗?

心头一万匹羊驼给飞奔而过,将自己的脸给踩成了搓衣板,果然这一对人是一个家里的,之前不熟的时候还以为都是高冷贩子,等熟了以后啥心都给暴露了。

虽然那个表金光闪闪的,但叶思思还是强迫自己将头给转过去,可是依然无法直视陆明朗手中所握的那个金表。

因为她只要一看见那个晶晶闪闪的手表,脑海中便会浮想去一句话,我去年买个表,我去年买了个大金表,我去年买了一堆表。

“谢谢,不用了,这个表你还是自己用着吧。”

“别这样啊,思思媳妇,这算是我见你第一面给的见面礼,以后你可是要当我家媳妇的人,咱这亏待谁,也不能亏待自家媳妇,对吧。”

为什么叶思思觉得今天的谈话方向变得越来越离奇了。

她第一次见到陆明朗的时候,对方可是要将她从陆正秦身边赶走,并且还是要出大价钱买断她一生,不要让她和陆正秦见面的。

那时候,陆明朗可从来没提过见面礼的事情,叶思思也没有想过,所以这一次也并不是第一次见面。

而且,什么时候她同意要当陆明朗的媳妇了,要当也是陆正秦……的……

但叶思思后知后觉地想到这句话的时候,她脸颊一下子变得通红,好似是因为脸颊的传染,紧接着连脖子也变得通红,慢慢的红晕又过渡到耳朵尖上头。

显得十分可爱。

“都说了儿媳妇,你注定要是我们陆家的人,你现在不接受我这东西,以后的时候该咋办啊。”

叶思思是要不是看在那个日薪一万的工资上头,以及陆正秦曾经死死叮嘱过她一定要好好看着陆明朗,不要让她作死。

要不然自己恨不得现在就让陆明乐这个老头子脸上印上一个鞋印,这老头子怎么感觉和神棍似的要拐骗妇女儿童。

在看见陆明朗依然一只手伸向自己的时候,叶思思看着那手表内心挣扎,最终不情不愿地将那只手表给接了过来,但是并没有呆在自己的手上,而是放进了贴身的口袋里面。

“儿媳妇,你可以将这个大金表戴在手上,明晃晃的多亮眼,人家一看就知道你是我陆家的媳妇。”

……

叶思思心底在默默的吐槽了一遍陆明朗!她要是带这么一个大金表出去,估计还没走三步,就很有可能被人抢了,而且这么亮扎眼,真的适合她一个弱女子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