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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又一口干了杯中酒,呵呵一笑道:“不能保证,谁能说清以后的事情,眼前好好活着是我的处世原则,如果每一天都能像现在这样,有肉吃,有酒喝,就不错!”

卓木定定地看着我,良久才喝了一口酒说:“我这个女儿不能再呆在家里了,我得把她嫁出去,这孩子今年十九了,已经到了该出嫁的年龄,这孩子在镇子里面太招风了,你也看到了,她长得白,好多公子哥玩弄她,我很担心,这孩子会给我家带来祸事,你娶了她吧,你可以不喜欢她,就算你帮我个忙,我去找巫师把你们的婚事办了,你带她走吧,我看你能保护她,你是个好人,我不会看错……”

我点点头道:“好,我可以带卓栖走,但是,还是那句话,我不保证什么,因为我并非你说的‘好人’,来,卓木大叔,谢谢你信任我,干了这杯,我敬您!”

就在这时,外面突然一阵嘈杂,接着,卓洪卓鹏两个满脸是血跌跌撞撞扑了进来,后面五六个迷彩服壮汉冲了进来。我和卓木都站了起来,看着这突如其来的变故。

“老东西,你在家正好!你的儿子出老千被我们抓住了,两个办法,一是拿出十万美金赔偿,二是剁掉他们两个的右手!卓木,你说怎么办,咱们就在这里等着!”为首的一个秃头,手里拎着一根铁棍,对卓木说道。

“哎呀,这不是火爷吗?这是怎么说?”卓木连忙拿了烟跑下去,挨个递上烟,点头哈腰地给五个壮汉点上了。

“怎么说?你的两个儿子在我们老大的红玫瑰舞厅玩牌,出老千被我们的荷官当场抓到,他们身上又没有钱,我们老板就让哥几个带他俩回家,卓木老头,你赶紧拿主意吧,我们哥几个还等着回去交差呐!”那个被卓木称作“火爷”的家伙叼着烟卷说道。

“十万美金?我们家里哪里有这么多钱啊?我求你们,放过他们哥俩吧,我给你火爷跪下了,你们两个畜生,还不快点跪下!”卓木拉着两个鼻青脸肿头上流血的儿子就跪在了天井的积水中。

我面无表情地站在廊下看着,这帮人应该是赌场的打手了,哪里都一样,黄赌毒都是黑道控制的,自己是过江龙,强龙不压地头蛇,还是不惹他们的好,看他们这件事如何收场。

火爷冷哼一声道:“卓木,你们家门外停的那辆悍马不错,要不我就把它开走了?没有钱拿东西,就这样吧,车钥匙给我,这件事就算了!”

“啊?啊!好好!”卓木马上跳起来,跑回到后面的放箭,马上又跑回来,将一把车钥匙的哥那个火爷。

“老东西,这辆车是不是你偷的?你们家穷成这样怎么会有这么好的车子?说!”火爷把悍马车的钥匙拿在手里看了看,转手交给了身后的一个马仔,右手握着螺纹钢短棍,在左手的手心上敲打着,突然上前,挥动右手的螺纹钢狠狠地砸向卓木的脑袋。

我一下子愣住了,铁棍在卓木的头上砸下,他的头顿时血光四溅。“老东西,这一下是让你们长个记性,再敢让你的日子去红玫瑰,我就把你们全家的头都敲碎,哈哈,我们走,开上那辆悍马!”

“老爸!”卓栖大声叫喊着冲出来,扑倒在天井的泥水里,抱着卓木血流满面的头颅大哭起来。卓木的两个儿子冲着几个大摇大摆走出去的家伙喊道:“罪犯!畜生!”

卓木一把推开卓栖,抬手就给了两个儿子一人一个大耳光。“你们两个才是畜生!快去给我拿止血药!”

“他们是谁?怎么这么嚣张?”我趴在围廊的栏杆上看着卓木问道。

卓栖的妈妈夸张地大叫着跑出来,几个人七手八脚给卓木包扎了受伤的头部,两个儿子也包扎了。“他们是红玫瑰歌厅的打手,那个打我的火爷是橡果镇的一个大流氓,惹了他,在橡果镇就没有好日子过。”

“红玫瑰歌厅?老板是谁?”我接着问道。

“是镇上的首富尤家族的产业,老板是尤勐昂,这里的黑社会老大。”卓木的大儿子卓洪说道。

我叼着烟,看着卓栖,她浅色的衣裙上沾上了一些血。“红玫瑰歌厅,在哪里,你们谁带我去看看,或许我可以帮你们讨回些公道。”

“算了,吴彬,你去了又能怎样?他们人多枪多,我们惹不起的。”卓木的头包扎好了,他若无其事回来坐下,大口喝酒。

我看着他的两个儿子,两个人低头站着,谁也不说话。“卓洪,你们为什么要出老千?在赌场输钱了?”

“嗯,我们输光了,最后一把,我们把事先藏在袖子里面的牌拿出来换上,结果被荷官发现了,火爷就带人殴打我们,就……”

“滚!我没有你们这样的儿子!”卓木突然将手中的酒杯摔在地上大吼起来。

两个人连忙跑开了,我说:“卓木大叔,不如你带我去看看,我们或许可以找个机会做点什么?反正下雨天也干不了什么,走吧。”

卓木看着我,突然问道:“你,真的当过特种兵?”

我点点头,他说:“那好,等下我找个帽子戴上,你也换件家常的衣服,别穿迷彩服,太显眼了。”

我换上了一套黑色的运动便服,将贝雷塔手枪和四颗手雷塞在一个黑色的腰包里面,我将牛角刀插在靴筒里面。卓栖看到我和她老爸在换衣服,就过来说:“你们要出去?”

卓木板着脸说:“你们老老实实呆在家里,我带吴彬出去遛遛,你们准备好晚饭,我们回来吃饭。”

卓栖撅着嘴巴不乐意道:“你们不许去打架!我要你们好好地回来!”

我笑笑说:“没事,呵呵,哥出去看看,第一次来橡果镇,你和妈妈在家做饭吧我们很快就回来。”

卓木正拿了一把点三八的小左轮手枪装到上衣夹克的口袋里面,对我说:“走吧,红玫瑰歌厅离这里不远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