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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了部门头头的积极协助,我很快便在新公司稳住了阵脚,当然啦,我也没少给部门头头出卖孟巧巧的个人行踪。先别忙骂我卑鄙无耻,我出卖的只是一些无关痛痒部分,比如孟巧巧平常喜欢吃的食物、喜欢去的地方,诸如之类,这些都经过孟巧巧本人一定程度上的同意。

我必须承认,部门头头是我见过最坚持不渝的汉子之一,当我稍微提及孟巧巧每逢周六早上都会到人民公园跑步,部门头头二话不说就横下心肠痛改自己一向爱睡懒觉的坏毛病,披上一条破毛巾堵在孟巧巧的必经之路上装邂逅,以此增进彼此的熟络程度。只不过,坚持不渝的确值得赞扬,但用一些没有技术含量的破招就只能深表同情了,这装邂逅也忒烂了吧?烂也罢了,能不能别害哥们啊?

“林大你个混蛋,你是不是告诉李楚‘部门头头’什么了?”在餐厅,孟巧巧满脸愤怒质问我。

“这个,其实……”

“你还打算否认是不是?”孟巧巧的愤怒再升一个级别,如果不是考虑到公众场合,指不定她已经扇我耳光子。

“没错,是我干的。”事已至此,惟有表现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精神才能与之抗衡。

“要死啊你乱说话,如果再有下次……”孟巧巧比划了一个切割的手势。

重新上班的日子很快乐,一晃就是八个小时,但下班的日子却恰恰相反,晃了几晃仍然停留在一小时以内,如此虽不至于多大痛苦,但逃脱不了无聊。偶尔到秦夜的网吧逛上一圈,但次数明显减少了;偶尔上一下游戏,却总觉得空落落的。宁芝那账号更别提,自上一回在秦夜网吧见过她上线,已失踪好几百年了,都成文物了。总之目前对我来说最来劲的娱乐项目就是每周二晚等宁芝来电话。

“喂,宁芝。”我把电视频道转换了好几十遍,电话终于响起。

“宁芝?谁是宁芝?”另一端传来孟巧巧的声音。

“喔,我一个朋友。”我心虚道,究竟为什么心虚我自己也说不上。

“能不能陪我去一个地方?”

“去哪?”

“你只要回答去或者不去!”

“要我不去呢?”

“小命不保。”

被孟巧巧逼迫恐吓一番,迫不得已只有穿衣服下楼,又迫不得已打车来到她指定的地点。

“不会吧你,带我上夜总会?”孟巧巧把我领到一家豪华夜总会门前,我立刻把她拉住。

“少动你那歪脑子,我进去是办正事。”

“谁进去不是办正事啊?”虽然我看不到自己的表情,但我能够想象自己此刻笑的多淫猥。

“你看你那什么笑容,够丑陋的你。”孟巧巧推了我一把,“走啦。”

“你到底办啥正事?捉奸?不对哦,你不没男人吗?莫非帮别人捉奸?这管的也太宽了吧?”

“你想象力真不是一般丰富。”

“那是!”我得意起来。

“就是没用到实处。”孟巧巧懒得跟我废话,硬是又推又拉把我拐进夜总会。

进入其中一个豪华的包厢,里面已经坐了三个男人,两个胖到猪一样,另一人则比猴瘦,脸上统一挂着猥琐的笑容,三个猥琐男身边同时还各伴着一位浓妆艳抹的女子。虽然我极少进出这种风月场所,但并不代表我对这种场所的经营性质一无所知,这三位女子明显就是小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