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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又连叫了两声,杨雪依然没有反应。我不耐烦了,伸手去拍了她一下,问道:“你怎么了?”心想难道她刚才被吓傻了?可杨雪粗鲁地将我的手打开了,叫道:“别碰我。”我顿了一下。杨雪从来不会这么对我的,哪怕她心情再不好,也不会冲我发火,可现在——

恐怕是刚才的事刺激到了她。

我并没有将她的无礼放在心上,又问:“路上那个死人呢?”

“不知道。”杨雪硬生生而气冲冲说了一句。

“你——”我朝她看了看,见她依然直勾勾盯着前方,一脸凝霜。我无奈地叹了一声,回头又去先前张三所倒的地上找了一阵,发现除了那一摊血迹之外,别无其它。

难道,是有人发现了他的尸体,将他尸体拖走了?还是它奇迹般地复活自个儿走了?我在附近又找了一番,没有任何发现,这才悻悻地走进车里,见杨雪依然是那种冰冷而又发神一般的表情,而且,她的衣服被撕破,虽然她现在极力用手遮挡,但还是有一两片肌肤悄然翘头,我再次试图将我的外套给她披上,她却一把将我的外套扔了过来,而她又扔得巧,衣服全罩在了我的头上。

我拿下衣服,想发作,但想了想,还是算了。

回去的途中,想起郁晴所说的话,她说需要用张三的血撒在她的坟上。可是,现在张三不见了,那又拿什么撒?看来,她下在我身上的诅咒不会消失,那么,我恐怕只有一条路可走,那就是,带着她的尸骨去她的家乡,让她落叶归根。

开车到了杨雪家的家楼下后,我停下车,对她说:“今天的事,你先谁也别说。”杨雪像是没有听到,兀自推开门,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
我看着她走进了楼房里后,这才启动车子离开。

半途中,我将车停下,给我一个做交警的朋友打了一个电话,跟他说,我今天开车撞人了。那人受伤非常重,可后来,他却不见了。我朋友以为我在开玩笑,我说那个被撞之人可能死了,我朋友这才相信。他叫我马上带他去事故现场。我们去了后,依然没有什么发现。我朋友说给我在局里备个案,如果有人报案再通知我。

结果忙了半天,待我回到家里,已是凌晨三点。

洗了一个澡后,我倒在床上,尽管此时心力交瘁,却怎么也睡不着了。想起了杨雪,不知她现在情绪恢复了没,便打了一个电话给她。可她一直没接。

第二天一大早,我起床后开车直接朝昨天事发地驶去。当我到了撞倒张三那儿时,我将车停下,见地上血迹还在。鲜血之印,在这水泥路面特别显眼。特别是那一条长长的血色拖痕,尤为渗人。想起昨晚张三在地上爬行后来又惊慌失措的一幕,我依然心有余悸。

在路边,停有一辆女式摩托。我一眼认出,这摩托是杨雪的。

杨雪来了?怎么她来得这么早?显然,她比我还焦急。

我快步朝树林里走去。

很快,我到了大槐树那儿。远远看见杨雪坐在槐树下,她左手旁放着一把锄头,右手旁,则是一个长坑。

她已经把郁晴的坟给挖开了!

而杨雪听到我的脚步声,抬头朝我望来。我与她的目光一对上,只见她神色极为怪异,张开口想说话,但嘴动了动,最终并没有说出来。我感觉到不妙,三步并作两步跨了过去,迫不及待地朝坑里望去。

而这一望,令我心头猛地一沉,差一点就要惊叫出声。

坑里,有一具白色的骷髅!从其长长的身躯及黑发看来,就是郁晴。

想到昨晚还好好的一个人,今天在我面前竟然成了一具白骨,我一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虽然她已经死了,可尸体又哪能腐烂得那么快?

当然,自从郁晴出现,没法用常理解释的事已不止这一件,我没有再去纠结这个我可能永远不会明白的问题,而是在想,我是不是应该按照郁晴所说,将她的白骨运回她的家乡?

杨雪这时也朝我望来,投以询问的目光,我从她眼中的神色看得出来,她迫切地想知道我接下来怎么做。

我将所有的事情回想了一遍,从郁晴来找我开始,到昨晚她被我奸杀结束,这一切,都是一个阴谋,是她对我所布的一个阴谋。她的用意很明显,就是要我将她的白骨送回她的家乡。

可是,所她说的诅咒真的存在?我只不过破了她的身,她就能诅咒我?这也太匪夷所思了。如果这真的行,前面奸杀她的那十六人为什么没有受她诅咒?或许她,她们也受到了诅咒,只是我不知道?

我觉得这是一个坑。

在想了一阵后,我果断地拿起锄头,迅速地将坑掩埋了。然后,我将锄头一扔,对杨雪说:“我们走吧。”

杨雪望着我,问:“你不把她的尸骨送回她的家乡了?”

我摇了摇头。显然,昨晚郁晴跟我所说的话她都听见了。

“那诅咒……”

“等我瘦下来再说。”我打断了杨雪的话,一把抓起她的手将她拉了起来。然而,杨雪却厌恶地甩脱了我的手,朝那被掩埋的坑看了一眼,对我沉声道:“你奸杀了一个人,你这个禽兽!”她说完头也不回地便朝树林外走去。

我很生气,是谁给了你胆子,竟然敢这么跟我说话!我可是你的上司!但我没有发作,杨雪说的没错,我就是一个禽兽。

待我回到公路上时,杨雪已开着她的那辆女式摩托先走了。看来,自昨晚那件事以后,我在杨雪心中的形象,已经彻底崩溃。她不但不仰慕我了,也不尊重我了。这种感觉,令人真心不爽。

在开车往回行的途中,我想,我现在所经历的这一件事,如果刊登出来,将是我们《异闻报》创办以来最好的一篇故事。再加上近日“十五次被奸杀”这一新闻被抄得沸沸扬扬,我这个故事一发表,绝对会令我们《异闻报》名声大振。可是,这个故事若如实地写出来,那么郁晴的尸骨就得曝光。我隐隐感觉到这件事还没有完,现在若将其公之于众,只怕还为时过早。

不过,有关张三的那个故事,倒是可以采用。

回到报社后,我花了一个小时将张三所说的故事写了出来,然后交其交给杨雪,叫她去安排,以最快的速度将其发表。不料杨雪看了后,直接拒绝了我。

“我觉得这种故事不能发表。”杨雪开门见山地道。

我心里不爽了,我堂堂一个总编写出来的故事,你一个小小的编辑竟然说不能发表,你这简直逆天了!因此,我极为不悦地问:“为什么?”

杨雪板着脸说:“因为,这个故事充满了暴力与色.情。”

我轻哼了一声,一字一句地道:“杨雪,你听好了,你不用管它是否暴力与色.情,这个故事,能令我们《异闻报》声名鹊起,所以——”

“可是,你为了一个小小的名声,就不顾它的社会影响了吗?”杨雪针锋相对。

我沉目望向杨雪,这丫的,真是越来越大胆了,以前对我惟命是从,今天竟公然跟我唱起反调来了。我正想训斥她,她抢先道:“而且,这件事还没有结束,若你真想发表,等你把所有的谜解开了也不迟。”

杨雪的这一句话,令我陷入了沉思。她说的没错,事情还没有结束,我想知道的答案都还未知晓。虽然郁晴说过,只要我按她所提的那两要求去做,就会揭开一切谜底。可事实,这谜底不但没有解开,反而又增添了新的疑团,令其更加诡异而扑朔迷离。

最终,我采纳了杨雪的建议,没有将那个故事发表。

第二天,我特地去称了一下自己的身体,结果发现,我竟然真的轻了十斤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