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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开工商局后,陈霄是越想越气。

想当初,自己是一个标准屌丝的时候,有着忧国忧民的心,却只能过着苟且度日的生活,内心是真的憋屈。

看现在,明明有了一双神医妙手,有了帮助别人的能力,虽然不可能悬壶济世,普度众生,但是善良的他,至少不愿意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人,在自己的眼前死去。

谁曾想,自己愿意救人,可人家却不愿意让自己治,这又是什么道理?

难不成还得觍着脸上去,强行给别人看病?

“自己找死,怪不得我。”

陈霄咬了咬牙,不愿再去回想刚才发生的不愉快,站在街边,随手招了一辆出租车。

“去哪儿?”司机按下了计价器。

“去和平……”陈霄下意识的回答,原本是想要回店里继续工作,但心中多少有些烦闷,坐在店里也没什么心情了。

而就在这时,出租车里突然飘散起了他手上残余的酒香,楚心瑶的品味不错,自己独酌的小酒,也是纯正的粮食酒。

酒?

烦闷的心情与飘散的酒香。

陈霄的潜藏在内心深处的一段记忆,顿时被勾了起来。

他立刻改口:“师傅,去霓虹街。”

“去找妞?”出租司机顿时来了兴致。

“喝点酒,吃个饭。”陈霄简略应了一声,而后直接自顾自的玩起了手机。

他可是深知秀峰市出租车司机们的“热情”的,若是让他们聊起劲来,连家底都能给他问出来。

看这位司机一谈到霓虹街就神采奕奕的模样,显然是纵横霓虹街的一把老手,他要是认真搭话,估摸着这司机能把霓虹街上每一家夜总会的姑娘都给他介绍一遍。

可是,他真的不需要这样的向导。

因为他这一次去霓虹街,是有着明确目标的。

……

霓虹街,秀峰市百分之九十的成年男人,就算没去过,也绝对听过它的名号。

它是年轻男女们放纵忘我的不夜城,也是别有心思的男人们捕获猎物的欢乐场。

据传之所以将这条街命名为霓虹,便是因为秀峰市第一条使用霓虹灯的街,便是此处,而街上第一个使用霓虹灯的店,是一家名叫热浪的小酒吧。

现如今,小小的酒吧,已经成长为了一座包囊酒吧,KTV,足底按摩等服务场所的不夜城。

热浪不夜城。

陈霄抬头看了看在傍晚的夜空下闪烁的霓虹灯组成的大字,怀揣着忐忑的心情,迈入了热浪不夜城的酒吧大厅。

上一次他来到这里,还是初到秀峰市打工的时候,他被一同在火锅店打工的室友硬拉了来,说是迎新活动。

结果他的室友点了好几千块的酒,叫了两个小姐,酒过半巡,便带着两个妞走了,只留下他一个人孤独的坐在酒吧的角落,喝着闷酒,清算了账单,将信用卡的透支额度用了个精光。

不过,这唯一的一次酒吧体验,倒也不全是痛苦的记忆。

虽然花光了积蓄,还欠了一大笔钱,但是他却在酒吧中见到了他心目中的女神。

她被人称作红姐,每天都穿着一身红色的衣服,在酒吧里驻唱。

或许红姐的容貌不算是倾国倾城,惊为天人,但对于情窦初开时分的陈霄来说,红姐的那份御姐气质,已足以让他为之倾倒。

只可惜,女神之所以是女神,便是因为凡人可望而不可即。

红姐是热浪不夜城的招牌歌手,他一个打工仔,送不起礼物也就罢了,连点一首歌的资格都没有,更别提一亲芳泽了。

陈霄是有自知之明的人,并没有像他的同事那样沉迷在灯红酒绿之中,他听完了最后一首歌,便回到了宿舍,之后再也没有到热浪不夜城来过,把那一晚的美好,永远的留在了心底的最深处。

现在想起来,当年的自己,也真够怂的。

若是现在的自己,应该会让那同事一年都硬不起来吧?

陈霄自嘲的笑了笑,坐到了记忆中的角落。

“帅哥,你要点什么?”

服务生紧随陈霄的脚步,来到了座位前。

“一杯长岛冰茶,一个薯条,一盘花生米。”

陈霄爽快的点了单,在服务生准备离去的时候,将其叫住:“红姐什么时候开唱?”

“红姐?”服务生惊愕不已的看向陈霄,如同看向一块活化石一般,“红姐两年前就嫁人不唱了,现在驻唱的是几名新人,今天的话……应该是聆雨吧。”

嫁人了?

陈霄一愣,有些恍惚。

他之所以重新回到这里,除了消愁之外,更有弥补遗憾,为红姐送上礼物,邀红姐喝一杯的想法。

现在看来,遗憾终究只能是一个遗憾了。

“喂,帅哥,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?”服务生挥了挥手。

“再开三瓶香槟。”陈霄竖起三根指头。

既然无法弥补遗憾,那就醉生梦死吧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