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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式的猫头鹰挂钟在墙上嘀嗒嘀嗒地摇摆着,每过半个小时就会发出咕咕的猫头鹰叫声。

被制作成猫头鹰的眼睛瞪得圆圆的,随着钟摆忽左忽右地转动着。

挂钟下面有张旧式的布沙发,上面有两个人,两个不着寸缕的男女。

他们紧抱在一起,男人的手正在抓捏着女人的一对双峰,嘴里一边发出吭哧吭哧的喘气声,一边在说着低俗刺激的言语。

女人则微闭着眼睛,满脸酡红,伴随着男人的用力,发出忽高忽低的嗯啊声。

偶尔还会发出一两声似哀求似哭泣似愉悦的喊声,当她每次这种表现时,身上的男人就更加用力的耸动着自己的身体,口中除了粗而急的呼吸,就是一连串的侮辱性言辞。

但是女人看起来很享受这种言辞,也为此更加的动情。

两人在沙发上翻腾着,猫头鹰挂钟的圆眼睛就盯着他们疯狂,似乎还带着一丝诡异的笑。

女人无意中张开了眼睛,恰好看见了那个挂钟,她顿时觉得像被冷水浇了一下,不自禁地打了个哆嗦。

“你起来。”她伸手推男人。

“怎么?你又想玩别的花样了?”

男人抬起头,露出一张略显苍白的脸,但此刻他的眼睛却是泛着红的,那种情与色的醉红。

他正贪婪地看着女人的身体,一边从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,一边问:“你喜欢什么式样?骑马还是69式?或者,”

他把女人抱了起来,放在沙发的靠背上坐着,自己半爬在她的面前,伸出舌尖转了一圈,邪邪地问:“给你亲一亲?”

女人原本被猫头鹰挂钟浇灭的欲望之火,被男人这般的挑逗,勾引的再次燃烧起来。

她媚红着脸,发出一阵低颤的笑声,“死样,年纪不大花样不少。”

嘴里这么说着,她的双腿却已经打开,将那不可言述的部位向着男人面前伸了伸。

不等男人动作,她已经微眯着眼睛,发出极其愉悦的声音。

也许是她这模样取悦了男人,只听见有人噗嗤一声低笑。

这笑声带着一丝轻视和嘲讽。

女人顿时恼了。

“你笑什么?”她一脚蹬开男人。

男人没防备,被她蹬的一屁股坐在地上,顿时也有些恼了。

“你发什么神经呢?”

这女人有毛病吧?好好的浓情蜜爱却跟自己耍脾气抽风,真是扫兴!

再看一眼女人那片纱不着的光身子,和情潮未退的痕印,他在心里暗骂一句:不过是个不知臊的货,偏还装起纯情贞洁来,也不嫌恶心。

他心里这么想,脸上就这么带了出来,那女人一眼就看出来了,顿时原本只有三分火,这次更变成八分了。

“你是在笑我不是正经女人吗?”她把双腿叠加着架起二郎腿来,染了黑色蔻丹的脚趾在男人的眼前晃着。

“不是正经女人又怎的?你还不是照样跪在老娘我的两腿之间卖力?

你可别忘了,一开始就是你来勾引撩拨的我,怎么肉吃到嘴了,现在倒过来要跟老娘我玩纯洁牌了?我呸!”

她既轻蔑又恶狠狠地对着男人呸了一口,同时有些伤心,又更加厌恶这个男人。

始乱终弃,最不是东西!

可是这么个男人,她却曾经一度爱上过,还爱的死去活来,直到无意中知道了对方是打着利用她的目的,她才死了心。

可是她又不甘心,不甘心自己白白的被这个人面兽心的东西玷污了身体和感情。

而且她还有些感情洁癖,对不爱的人避如蛇蝎,提不起半分兴趣。

在痛苦中煎熬过无数次后,她放弃了自己决心离开这个男人的想法,想着既然得不到你的心,那得到你的身体也不错。

最起码在床笫之间,这个男人还是挺能让她满足的。

算了算了,这世间男人有几个是好东西,没得到你时都是宠着你哄着你,你要天上的月亮他都想办法给你摘来,得到了也就不稀奇了。

既然自己已经走错了路,失了脚给这个男人,那索性就这样下去,倒也算是从一而终。

张爱玲说的对啊,嫁人也是一种长期的卖yin,还要给男人做牛做马还没钱收呢!

弄的不好,说离婚也就离婚了,到头来还不是什么都没有?

既然如此,那自己干嘛要死脑筋,非得嫁给他?

“唉,男人啊,就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,红白玫瑰都想要,可要了后还要去採路边的狗尾巴草。”

每个夜晚,她想着张爱玲的那几句经典言词,就坐在窗台上一个人喝着闷酒苦笑。

女人不笨,所以对有这种不纯粹干净感情的男人很厌恶,可是她的身体却又很喜欢,在这样水火交攻下,女人就越发肆意地沉沦于欢好之中。

也只有这个时候,她才觉得男人还是有点爱她的——不管是爱的身体还是什么,总之有那么一点就行了。

这个可怜又可悲的女人,就这么把自己放浪在贫瘠的情感里,再也出不来。

可是现在她被这男人的笑惹怒了,因为她这时才发现,自己在对方的眼中是那么的卑劣不堪。

自己就是他拿来消遣的玩物!

她被这个认知痛击到了,一股悲凉感浮上心头,让她猛地一脚踢在了对方的脸上,怒吼一声:“滚!”

被两次踢蹬,男人的火气也被点起来了,他嗖地站起来扯过自己的衣服迅速地穿好,冷冷地骂了句三字经,打开门就走了。

被大力开关的门带起一阵冷风,直扑到女人身上,让她一瞬间清醒了。

可随即又再次陷入更加悲凉的情绪里。

“咕咕”,墙上的猫头鹰挂钟叫了。

第二天,网络上报道,在海岸别墅区死了一个年轻女人。

而等清欢知道这个事件时,已经过去半个月了。

……

常青藤花园。

对着铺开在桌面上的记账本,清欢在算账。

“我们要搬家了吗?”寨黎在一旁问,手里捧着个大苹果咔嚓咔嚓地啃嚼着。

“嗯,咱们得重新开始,赚更多的钱,不然养不起咱们的寨黎啊!”清欢笑着说,随手在本子上记下一笔数字。

“我吃的也不多啊!”寨黎咕哝道。

凌轩建议她们重新开始,但不是单纯的律师事务所,而是针对那种无法言说的特殊事务——驱邪抓鬼。

每个人都忌讳鬼,可每个人身边都有鬼,不在你的身边就在你的心里。

鬼,一直就跟人类和动植物共存在这个空间里,只不过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到而已。

当然正常的人也不想看见它们。

可有时候人走背运,点子低阳气衰,就会看到,结果自然十有八九是生病了。

这种病现代医学看不出来,再先进的机器都检查不出来,这个时候就轮到某些神婆神汉高人出马了。

说起来也好笑,对医院医生们收费高,人们敢有怨言微词,但对这些神婆神汉们,不管对方收取多少费用,人们都是不敢多说半句的。

这就是对鬼神的敬畏感。

所以这行的利润是极大的,如果你有真本事,就算你藏在深山里,也会有人捧着钱翻山越岭地来求你,而不用你自己去找生意。

凌轩觉得清欢就是这种有真本事的,所以她不必再去跟那些同行竞争,所以也就不需要再住在这种地方又小房租又贵的地方。

按照他的说法是,既然清欢是真正的高人,那就要拿出高人的范来,让人一看就非同凡响。

高人的范应该是什么样的?

首先就是远离繁华喧嚣的场所啊!因为高人都是喜欢清静的嘛!

所以,清欢得搬家了。

家已经找到了,自然是凌轩帮的忙,给她找了个远离市中心的城郊结合处,既不太热闹,也不太冷清,最主要的是车子可以走。

“目前先这样,我再帮你留意着,等你打出名气来,你住在山里才是最好的。”凌轩说。

“为什么?”清欢问。

“笨啊,越是难找的地方,不就越是让人觉得你是高人吗?”凌轩说。

清欢皱眉:“这都什么逻辑!”

不管什么逻辑,现在她们首先要搬离这常青藤花园小区。

“那个牌子还得定做,这事就交给你和先一去盯着,顺便教教他怎么跟人打交道,早点融入这社会。黑巨人带着行二顺三他们帮我搬家就行。”

寨黎答应了,转身出去找先一去了。

这时手机响了。

清欢拿过来一看,来电显示的通讯录名是:帅师兄。

她立刻接了。

“清欢,你家搬的怎样了?我跟你说,快点把一切收拾好,马上就会有单大生意来了。”

这么快?清欢有些咋舌。

凌轩可真是她的大贵人,对她的事也都是放在心上的,而且说到做到,比时下许多言而无信的人强到天上去了。

“哪里的?”她问。

“新国,海外的。”凌轩的语气透着兴奋,“第一单生意就是海外的。师妹,你要准备出国一趟了。”

“出国?可我没护照啊!”

坐飞机出国啊?她还是挺期待的。

“护照交给我,你想一下要带着哪几个人去,都告诉我,我帮你一起把护照办了。”

听凌轩说的高兴,清欢也高兴,她想了想就报了寨黎和先一的名。

黑巨人其实最适合跟着她,可惜的是个子太高了,坐飞机连想躺着进去可能都有问题。

还是留他看家吧,他的本领高,发生什么事也能镇的住。

挂了电话,清欢收拾东西的心情更加急迫,速度也更快了。